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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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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分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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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设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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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属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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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责

    (一)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协调工作;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实施我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组织拟定工业方面的综合经济法规、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拔款以外的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研究拟定、组织实施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制定工业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制订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
    (五)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研究拟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规章。
    (七)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八)代市政府承担大同市口岸方面的工作;拟定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口岸检查检验、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与协调。
    (九)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市冶金、机械、煤炭、电力、信息、食品、电子、化工、轻工、纺织、建材进行行业管理。
    (十一)协调工交企业的安全生产。
    (十二)承担市煤炭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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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分  工

    大同市政府市长助理、市经委党组书记、主任朱成基同志主持经委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党委书记高子章同志协助主任负责能源产、运、销协调和能源深加工转化的指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交通运输及协调工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能源转化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交通科、市煤制品办公室和煤炭化工设计研究院,并配合宋玉斌同志分管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刚同志协助主作负责工业调整产业结构、投资方向及规划、技术改造、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政策工作。分管投资与规划科、技术装备科、产业政策科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食研所,并配合张宏同志分管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倪卫东同志(正县级)协助主任负责普法、依法行政、人大政协提案建议、职工教育工作和机关人事、文秘、行政、保密、后勤、财务、老干及综合材料、信息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和经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并配合李国象同志分管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宏东同志协助主任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吸引外资、口岸管理及行业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外经科、口岸办、行业管理办公室和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质量管理协会,并配合林刚同志分管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宋玉斌同志协助主任负责经济运行、生产调度、电子协调及汽车产业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运行科、电力科和市汽车工业领导组办公室,并配合高子章、荆虎同志分管的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国象同志协助主任负责企业监督、企业廉政、治乱减负、纪检监察、审计及党建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妇女等工作,继续负责房改遗留工作。分管企业监督科、监察室、党委办公室,并配合倪卫东同志分管的工作。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荆虎同志协助主任负责企业改革、企业管理、优化资本结构、企业兼并破产、社会保障、职工再就业、军队企业移交、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企业改革与指导科、中小企业科和担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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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设  机  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委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有关工作和科室间的联系;协调委机关与其它部门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委机关财务、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关目标责任制、档案、机要、信访、提案、保密、印鉴、会务、接待、大事记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各种专项业务经费和委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联系电话:6022969
    (二)综合科
    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分析近期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对经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的重要讲话;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6036675
    (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研究提出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跟踪监督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企业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审核管理扭亏增盈及生产调度专项资金;组织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工作;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全委经济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及时调度全市工业主要经济运行指标完成情况;监查年度、季度调控目标进度,反映运行动态,提出指导经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企业全质管理,产品质量监督。
    联系电话:6023706
    (四)产业政策科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组织拟订全市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行业和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分行业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国家重点企业推荐名单和市重点企业名单;负责调整产业结构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6024825
    (五)投资与规划科
    拟定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研究拟定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查有关发行债券的资金投向并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技改项目、市重点技改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企业技改项目招标备案、监管;组织编制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市筹技改资金的统计管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负责企业限额以下技改项目,并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或审核上报限额以上技改项目。
    联系电话:6024825
    (六)企业改革与指导科(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组织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初审工作;指导企业直接融资的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改制、改组和规范管理;负责市试点企业集团的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及有关试点工作;指导企业规模类型的划分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研究提出并负责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的执行情况;审核市属及地方国家企业隶属关系调整及产权管理的有关事宜;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企业开展区域合作或跨国经营。
    联系电话:6036770
    (七)中小企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负责国有、集体及其他中小企业的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制定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经营机制和企业管理;规范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工作,协调解决改制中的重大问题及倾向性问题,促进国有企业依法改制;依据有关政策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三改一加强”;指导推动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参与全市中小企业类型划分工作。
    联系电话:
    (八)对外经济科
    参与对外经贸谈判和国际经贸谈判活动中有关政策的综合协调;拟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签订、承包、租赁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商业利用外资试点工作;参与制订全市工业企业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及其他涉外经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和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登记备案与协调;参与企业利用外资技术改造、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筛选、立项和审批;组织对外招商经贸洽谈等活动,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整理国外经济贸易信息。
    联系电话:6036770
    (九)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贯彻执行国家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组织推动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建设;负责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工作;负责申报国家级、定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新产品试产计划、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验收;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产学研联合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指导和推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并负责其认定工作;以及科技型小企业的认定和培育;集中掌握安排技术创新基金;负责全市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023529
    (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研究拟定全市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和发展新能源以及环保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分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主管全市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节能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证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合理用能论证工作;推进以节能降耗、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组织编制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并下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年度计划;指导和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发布环保产业鼓励发展目录和淘汰目录;培育和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产品)市场,制定市场规则;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工作;负责墙改工作;指导全市老旧汽车的报废更新及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审批、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6036676
    (十一)能源转化科
    负责全市能源及能源转化的协调指导工作。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统筹管理全市煤炭、焦炭产运销衔接和执行计划的调整;协调解决涉及生产企业的煤、油、水、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编制下达并监督实施煤炭运销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全市煤炭加工转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项目的申报、备案、协调、监督;编制下达并监督管理市内用煤、焦计划;监督协调煤焦稽查(包括部分流失专项基金的征缴和追缴欠省的专项基金);负责焦炭生产资格审查、申报和领取生产许可证。
    联系电话:
    (十二)市口岸办公室
    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口岸检查检验、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与协调,检查、督促口岸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负责本市口岸开放或关闭的报批工作。
    联系电话:6036675
    (十三)行业管理办公室
    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根据有关规定对煤炭、冶金、机械、电子、信息、电力、食品、化工、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管理;协调行业与行业间的关系。
    联系电话:6021004
    (十四)企业监督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并负责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的执行情况;审核市国有工业企业隶属关系调整及产权管理的有关事宜;组织协调治乱减负工作;参与税转费改革方案。
    联系电话:6032577
    (十五)电力科
    研究拟定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平衡电力资源,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全市电力行业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依法提出管理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审批意见和《供是许可证》审报工作;负责农村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整顿规范和维护农村用电秩序,协调处理农电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六)经济法规科
    组织全市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和协调;指导委管行业管理的行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交系统的普法工作;对经贸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参与起草、修改有关工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委领导及有关科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6024825
    (十七)交通科
    协调全市铁道、公路、民航运输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铁路和公路的运输衔接,组织路企协作,负责道口管理工作;负责外贸货运的协调工作;负责重要物资的运输协调工作;协调邮电、通讯工作;负责生铁运销实行统一购销合同,统一附票管理和实施。
    联系电话:6032122
    (十八)人事教育科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委机关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国家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负责委机关目标责任制;负责工程技术、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经济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6032577
    (十九)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6023529
    (二十)监察室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603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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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属  单  位

    1. 大同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052160
    2. 大同市煤化设计院
       联系电话:
    3. 大同市汽车办公室
       联系电话:2065767
    4. 大同市墙体改革办公室
       联系电话:2065653
    5. 大同市食品研究所
       联系电话:6031276
    6. 大同市煤制品办公室
       联系电话:5031118
    7. 大同市质量协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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